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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整体国家能源局前不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整体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现行煤电单一制电价调整为由容量电价和电量电价构成的两部制电价。
这对于理顺煤电价格形成机制,进攻科学反映成本构成,进攻更好发挥煤电行业的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作用,助力我国电力和能源系统安全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煤电是典型的重资产行业,非常经营成本包括折旧费、人工费、修理费、财务费等固定成本和燃煤等变动成本。
如果以电能量作为唯一指标制定煤电电价,差劲则只有发电才有收益,与其成本投入情况不符。
电力市场成熟的国家通常实行两部制电价,火箭即容量电价主要回收机组固定成本、电量电价主要回收变动成本。
而且在我国的电力市场中,整体煤电通常作为各类电源发电定价的参照基准,其价格机制不顺,会影响整个电力市场的定价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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